阿凡达

最值得信赖的物流解决方案服务商专业解决DDP/LDP/DDU贸易运输
整柜散货,一站式服务,包清关包关税包到门

收藏首页 | 中文版 | English

服务热线:0755-23007678   投诉建议:18825272178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755-23007678

电话:0755-23009678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十二橡树庄园一期第2号商业楼首层商2-2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陈R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肖S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王R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李R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余S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全S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小鱼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物流知识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定义: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适用范围: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和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同时规定,侵犯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禁止进出口。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时效

  (1)备案有效期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自备案生效之日起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不足10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

  (2)续展备案有效期

  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海关总署提出续展备案的书面申请并随附文件。

  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全部续展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不予续展的,将说明理由。

  续展备案的有效期自上一备案有效期满次日起算,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的有效期自上一届备案有效期次日起不足10年的,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

新手指南 帮助支持 关于我们 解决方案
账号注册
在线寄件
交寄包裹
支付费用
查询包裹
价格查询
包裹查询
常见问题
联系客服
服务范围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加入我们
联系方式
电商物流解决方案
外贸推广解决方案
版权所有 深圳市阿凡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违者必究!
Copyright © Shenzhen Avatar Freight Agency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关闭
0755-2300767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8:00